發(fā)布時間:2019-09-29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東明錦園4、6幢203-2室五年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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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242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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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東明錦園4、6幢203-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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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3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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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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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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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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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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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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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市華正房地產(chǎn)土地估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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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9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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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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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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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城建資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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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百里西路工會大廈1、2幢301、40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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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鄭溫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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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59851641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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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情況 |
姓 名 |
陳觀亮 |
聯(lián)系電話 |
8856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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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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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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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要在收到《租賃房產(chǎn)移交通知書》的10日內簽訂《房產(chǎn)租賃合同》,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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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xiàn)場先投標式后增價式公開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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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37.3萬元 |
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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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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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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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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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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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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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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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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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租金實行半年一付,首期租金(半年租金)在拍賣成交后收到《租賃房產(chǎn)移交通知書》之日10日內一次性付清;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有效時間到期前15天付清,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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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首年租金成交價的20%(取整數(shù)),在拍賣成交后收到《租賃房產(chǎn)移交通知書》之日10日內和首期租金一并付清。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各項費用、騰空房產(chǎn)并經(jīng)出租人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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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本次出租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擔。 其它費用: 租賃期間的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負責;租賃房產(chǎn)水、電等報裝及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出租人不予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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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租賃期間,租賃房產(chǎn)不得轉租。本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競得人無優(yōu)先承租權。 (二)本次公開招租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需在公告期內到產(chǎn)權交易機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 公告期內對應標的物有2名及以上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報名的,則于公告期滿后次日(如遇休假日順延)舉行競價會,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yōu)先承租權。如對應標的物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參加競價的,可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直接競得。 1、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 原承租人要在競得成交之日起10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于原合同屆滿的15天前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租金從原合同屆滿次日開始計算,競價保證金沖抵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2.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 (1)原承租人要在原租期屆滿日前騰空并向出租人交還租賃房產(chǎn),并結清相關費用。若逾期騰空交還合格租賃房產(chǎn)的,除支付房產(chǎn)逾期租金外,還應按此租金的2倍向出租人支付。 (2)競得人要在收到《租賃房產(chǎn)移交通知書》的10日內簽訂《房產(chǎn)租賃合同》,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xù),租期從簽訂 《房產(chǎn)租賃合同》后的次日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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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 競買人須為企業(yè),需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股東之一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需提供企業(yè)注冊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二年以上依法繳納稅收的記錄及無不良記錄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證明。 3.需提供現(xiàn)單宗經(jīng)營規(guī)模不少于2千平方米(含)建筑面積的憑據(jù)(自持經(jīng)營房屋產(chǎn)權或租賃合同及租金發(fā)票等); 4.參與競價的企業(yè)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東(以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名冊為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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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1、標的物規(guī)劃功能為商業(yè),承租人須按照規(guī)劃設計用途,進行合法經(jīng)營。 2、招租標的物交付使用標準,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chǎn)現(xiàn)場現(xiàn)狀為準(即原承租人騰空后的現(xiàn)場現(xiàn)狀)。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須競得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 3、不得將標的物用作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4、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具體以《交易合同》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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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fā)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