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11-18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華僑飯店中餐區(qū)域招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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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530萬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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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qū)信河街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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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763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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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餐飲、宴會、會議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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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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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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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溫房權證鹿城區(qū)字第6942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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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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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東甌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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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0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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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現(xiàn)代評備字【2020】1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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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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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華僑飯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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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信河街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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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芃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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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47053433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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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情況 |
姓 名 |
吳曉敏 |
聯(lián)系電話 |
8808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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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88082908 |
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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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溫州市信河街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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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96446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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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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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jīng)Q策文件類型 |
總經(jīng)理辦公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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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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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辦公會議紀要 〔2020〕12號 溫州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辦公會議紀要 〔2020〕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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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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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一個或一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參選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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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1.本次招選采取綜合評議方式。 2.在公告期間,若產(chǎn)生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參選方,將采取綜合評議的方式。在規(guī)定的公告期內未征集到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參選方,招選方將延長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若延長公告期內仍未征集到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參選方,該項目失敗,招選方將變更招選條件后,重新進行信息公告。 3.綜合評議標準如下: (1)參選方的主營業(yè)務范圍與標的企業(yè)在業(yè)務和戰(zhàn)略上具有協(xié)同性、互補性; (2)參選方具備良好的社會形象及影響力,有較強的酒店餐飲和會議服務經(jīng)營實力,具有豐富的團隊管理服務輸出經(jīng)驗; (3)參選方的發(fā)展戰(zhàn)略、經(jīng)營理念、價值觀與標的企業(yè)契合程度; 標的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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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100萬元 |
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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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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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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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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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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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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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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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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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年度租金530萬元(底標),租金按半年交付,先付后用,出租方提供租金發(fā)票(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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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 |
第一至第二年租金不變,第三年起每二年租金遞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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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1)履約保證金:成交價(年租金)的30%。 (2)履約保證金的形式應為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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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出租方出具發(fā)票,其他稅費由承租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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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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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機構且注冊資本在人民幣300萬元及以上、經(jīng)營范圍具有酒店管理、餐飲服務、會議服務等相關經(jīng)營范圍; 2.具有酒店餐飲服務行業(yè)3年及以上,并能夠具備在一個宴會廳一次性接待300人以上的宴會服務和會議接待的能力和經(jīng)驗; 3.參選方無不良負債余額【以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報告(信用報告)為準】; 4.參選方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全體股東作自然人擔保; 5.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 6.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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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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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