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12-06
資產(chǎn)租賃信息披露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南塘風(fēng)貌街北段7號樓101-1、101-2、101-3位置租賃權(quán)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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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10866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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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guān)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南塘風(fēng)貌街7號樓101-1、101-2、101-3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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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67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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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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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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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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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證信息 |
溫房產(chǎn)證鹿城區(qū)字第8138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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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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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gòu) |
溫州兄弟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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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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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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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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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安居房開發(f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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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南塘住宅區(qū)一組團1幢四至六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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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吳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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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gòu)代碼 |
9133030014505711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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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情況 |
姓 名 |
李子海 |
聯(lián)系電話 |
13868809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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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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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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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qū)南塘五組團16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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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69873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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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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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jīng)Q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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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名城資產(chǎn)營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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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名城資產(chǎn)營運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編號:[2019]8號);溫州市名城資產(chǎn)營運有限公司會議紀要 [2019]77、78號; 溫州市名城資產(chǎn)營運有限公司文件溫名資司[2019]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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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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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若有效投標人少于三家時,本項目招標失敗,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三家及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招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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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1)投標保證金: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同報名截止時間,投標人應(yīng)交納保證金:20萬元整,經(jīng)確認后獲得投標資格;逾期未交納的,視為放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nèi)扣除交易服務(wù)費后余額在5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需到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quán)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xù)。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確定中標人后5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需到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quán)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xù); (2)租金及支付方式:首年租金為中標報價為準,首次支付租金為一季度租金減去2個月免租裝修期的租金,在簽訂合同后三日內(nèi)一性繳清。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租金從第三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chǔ)逐年遞增3%;從第六年開始,重新評估,按市場評估價標準執(zhí)行;第八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chǔ)增加3%;乙方必須全數(shù)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quán)使用。 (3)履約保證金: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中標成交價的40%(取整數(shù))作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向招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若由該租賃區(qū)域內(nèi)的原承租單位獲得標的物承租權(quán),則10%為裝修保證金(提升保證金),30%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4)合同年限:8年; (5)裝修寬限期:2個月; (6)稅收及有關(guān)費用的承擔(dān):除招租方收取租金開具租賃發(fā)票的稅費由招租方負責(zé)外,其他一切物業(yè)管理費、電費、水費、治安費等、其他配套設(shè)施功能報裝費、經(jīng)營審批費、稅費等費用均由中標承租人承擔(dā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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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shè)定 |
保證金金額 |
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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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時間前止,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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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zhuǎn)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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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quán)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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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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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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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扣除相應(yīng)費用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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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nèi)扣除交易服務(wù)費后余額在5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需到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quán)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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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為中標報價為準,首次支付租金為一季度租金減去2個月免租裝修期的租金,在簽訂合同后三日內(nèi)一性繳清。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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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 |
租金從第三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chǔ)逐年遞增3%;從第六年開始,重新評估,按市場評估價標準執(zhí)行;第八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chǔ)增加3%;乙方必須全數(shù)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quán)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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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shè)定 |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中標成交價的40%(取整數(shù))作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向招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若由該租賃區(qū)域內(nèi)的原承租單位獲得標的物承租權(quán),則10%為裝修保證金(提升保證金),30%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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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guān)費用的承擔(dān) |
除招租方收取租金開具租賃發(fā)票的稅費由招租方負責(zé)外,其他一切物業(yè)管理費、電費、水費、治安費等、其他配套設(shè)施功能報裝費、經(jīng)營審批費、稅費等費用均由中標承租人承擔(dā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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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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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yīng)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具有獨立承擔(dān)民事責(zé)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人信用報告中須無不良負債余額記錄(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業(yè)信用報告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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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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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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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變更公告內(nèi)容,重新申請信息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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