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1-08-11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南霞商廈103室-112室、207室、301室、401室-402室、501室部分資產十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822386元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甌海區(qū)梧田街道南霞商廈(南湖地段B-2-3地塊) | ||||
出租面積(㎡) | 約8260.96㎡(商業(yè)約6066.22㎡,凈菜市場約2194.74㎡) | |||||
出租用途 | 業(yè)態(tài)定位為社區(qū)配套餐飲、娛樂、休閑、文化、購物為一體的社區(qū)配套商業(yè)區(qū)(其中103室、207室、301室、402室為商場;104室-112室為商業(yè);401室、501室為凈菜市場) | |||||
出租年限 | 10年 | |||||
免租期限 | 6個月(免租金,算租期) | |||||
權證信息 | 未取得(提供工程竣工驗收、消防驗收、測繪材料)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東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0年12月4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有 | |||||
其他披露事項 | /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安居房開發(fā)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南塘住宅區(qū)一組團1幢四至六層 | |||||
法定代表人 | 施巍 | |||||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 0300 1450 57112C | |||||
聯(lián)系人情況 | 姓 名 | 徐光 | 聯(lián)系電話 | 88186388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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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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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領導班子辦公例會紀要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領導班子辦公例會紀要 【2021】12號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直接競得。(該意向承租方即被確認為承租方,承租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本次招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增價式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4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2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承租人須在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簽訂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付清首年租金,之后租金實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 |
租金遞增 | 第二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2%。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首年租金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shù))與首年租金一并付清; 租賃合同合同到期、解除或終止時,結清租金及其它費用并騰空資產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除出租方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人房屋租賃專用發(fā)票的稅負由出租方自行負擔之外,其余因房屋租賃行為和承租人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稅費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負責;租賃房產的水、電等報裝及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出租方不予補償;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水電等其他應繳費用超過1個月的,出租方有權不經書面通知即采取暫時停水、停電的等方式催收,直至承租人繳齊費用,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承租人負責租賃房產及附屬配套設施設備(如有)的日常維護及運行費用; 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防火、治安、衛(wèi)生等方面的要求,配備必要的設施,所需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 |
其他 | 出租資產經營業(yè)態(tài)不能是只針對少數(shù)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經營業(yè)態(tài)不能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影響周邊正常生產生活;出租資產以現(xiàn)狀為準,以現(xiàn)狀為交付條件。就出租資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由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費用自理。因排污設施尚未接入市政管道及周邊交通不暢、道路不通造成的使用不便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解決;出租資產未經相關主管部門和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私自改變其使用功能; 出租資產投入使用后,消防、房管、環(huán)保、衛(wèi)生、工商、規(guī)劃、行政執(zhí)法等各項行政審批、設備安裝、鄰里糾紛、有關規(guī)費等情況須承租人自行負責解決,出租方只在現(xiàn)有條件下提供現(xiàn)有的有關資料及協(xié)助,承租人如遇有關問題解決不成,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與出租方無涉; 出租資產允許承租人進行招商招租,但不得整體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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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另追加一名自然人作為連帶保證人; 3.為企業(yè)法人的,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負連帶擔保責任(機關、國有企事單位除外); 4.意向承租人及連帶保證人,均須提供由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報名前10天內出具)。征信報告中出現(xiàn)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或連帶保證人參加租賃競拍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 已列入城發(fā)集團租賃失信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招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其他披露事項 | 出租資產中的凈菜市場部分如租賃期限未滿而需作其他處置的,出租方將租賃合同中該部分資產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并依法保護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繼續(xù)享有本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5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在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3個周期。 |